拉美地区(了解B2B跨境出口环境下的海关监管情况)

网友投稿 258 2023-09-01

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关监管指南【一、适用范围】1. B2B跨境电商直接出口:货物直接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境外企业进行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向境外企业送达,并按海关要求传送有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关监管指南

【一、适用范围】

1. B2B跨境电商直接出口:

货物直接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境外企业进行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向境外企业送达,并按海关要求传送有关电子数据。此类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

2.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向海外仓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买家,并按照海关要求传送相关电子数据。此类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

【二、通关管理】

1. 申报流程: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因特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递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清单申报:

该步骤是将要出口的产品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因特网+海关上进行申诉,将实际出口的产品信息录入到单一窗口或者因特网上进行处理。

3. 总运单作业模式:

该步骤是将总运单上的所有料件信息录入到单一窗口或者因特网上进行处理,以便海关能够在实施监管的时候能够依据总运单上的料件信息来实施监管工作。

【三、注意事项】

1.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应遵守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法律法规;

2. 在海关对出口货物实施监管时,应当有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委托的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的人员配合工作;

3. 对于B2B出口的货物而言,应采用一体化通关模式或者“跨界电子商务”的方式来实施相应的通关工作。

本文就是对《关于复制全国海关推广跨界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1年47号)中所要求的“ 跨界电子商务B2B出口海关监 管” 提供了详尽而实用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根据本文内容来正 确遵循相应的标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带来不必要的影 响。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拉美地区(了解B2B跨境出口环境下的海关监管情况)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络用户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或描述失实的内容,请联系我们jiasou666@gmail.com 处理,核实后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删除侵权内容。
上一篇:逆全球化的主要表现为,逆全球化的主要表现为多选题
下一篇:小满海关数据客户怎么分析 关键要素有哪些?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