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营销系统:如何在国际市场实现商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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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进出口货物保险单
1.1 被保险人应为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并加空白背书,便于办理保险单转让。
2.1 保险险别和金额应与信用规定一致。
2.2 当单据表面上能够确定CIF和CIP的金额时,保险单必须表明投保最低金额,该金额应为货物的CIF或CIP的金额加10%;如果不能确定,则最低投保金额应为根据信用证要求而付款、承兑或议付金额的110%,或发票金额的110%,以两者之中较高者为准。
2.3 保险单所表明的货币,应与信用证规定的货币相符。
3.1 保险单的签发日期应当合理,不得迟于装船或发运或接受监管时间。
3.2 如表明保险责任最迟于货物装船或发运或接受监督之日起生效外,则可以出单日期迟于装船或发运或接受监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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