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市场开发,探索新兴市场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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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1
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FreeTrade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和4个新成员国,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
1.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将从1993年1月1日起的15年内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
2. 1994年9月召开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将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时间从原定的15年缩短为10年;
3. 1998年12月在河内召开的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将原定的2003年1月1日启动提前到2002年1月1日;
4. 1999年9月27日、28日在新加坡召开的东盟经济高官会议将新加入的柬埔寨关税减到0%-5%的时间是2010年;
5. 1999年11月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东盟首脑非正式会都同意将零关税从2015年提前到2010 年;
6. 2001年9月7日、8日在河内召开的东盟经济高官会议正式启动了2002 年1月1 日之前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
1. 关税减让:快速减税、正常减税、一般例外清单、敏感产品清单、 临时例外清单。
2. 最惠国待遇取消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原产地原则。
3. 开放服务原则。
4. 建立东盟投资区(AIA),实现投资自由化。
5.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6. 东盟一体化优惠制度(AISP)。
7. 东盟运输便捷化标准和质量统一措施。
8. 电子东盟(E-ASEAN)和信息通讯产品 贸易 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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