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业展:全球领先的工业技术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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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普鸥|欧洲专利局授权的专利与欧盟各国所授权的专利有什么不同?
欧洲专利(简称“欧专局”)依据《欧洲专利公约》于 1973年成立。欧专局采用统一 的程序审查专利申请,申请语言可以是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中的任意一种,为欧洲和世界范围内的发明人、公司和研究人员在人口超过6亿的欧洲市场提供发明保护。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洲地区的专利审批工作。
欧盟专利(European Union patent ,或者Community patent或者European Community Patent),一般简称EU Patent是欧盟即将建立的专利制度。它的建立,将给专利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便利。
欧盟专利申请是指申请人为获得欧盟共体各成员国的专利保护,就一项或多项的发明创造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的专利申请。
欧洲专利的授予是具有工业实用性、绝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专利。欧盟专利申请后的有效期是自申请日起20年内有效。
欧洲专利局是一个大多欧洲国家都参加了的专利组织,在欧专局获得授之后,直接在德国履行登记等手续便可以获得德国专利。
要获得统一专利,申请者可以平常的方式提交和处理欧洲专利。
在获授权后,申请者无需在25个国家中选择专利生效的具体国家,可要求欧洲专利局(EPO)授予统一专利。在当前设定的12年过渡期内,申请统一专利时需要附带一份完整的专利说明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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