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公告里的2017(1-3月)

网友投稿 202 2023-05-11

海关公告里的2017(1-3月)

公告是政府部门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海关公告是海关对外发布信息的一项重要载体,对于进出口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掌握海关的政策、法令和其他法定事项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月:

1号: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月4日关键词:新西兰 乳酪 特殊保障措施业务类别:征税

点评:

1月份的7份公告全部与征(免)税有关,且全部涉及进口税收,足见税收功能在我国海关职能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说明,海关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较强,进出口企业应当密切关注政策变化。

1号至5号公告涉及中国与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自贸协定的具体实施,从事上述国家特定商品进口业务的企业应重点关注,随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

6号公告继2015年7号公告、2016年7号公告后,再次对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做出调整,对前往海南旅游的游客个人和海南的旅游业发展继续释放利好。

海关公告里的2017(1-3月)

7号公告对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商品编号申报做出具体规定,属于常规性公告,而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分析一下内容会发现,这是1月份的公告中政策结果唯一指向增税的一份,其他几份公告的结果均可以理解为减免税收。

2月:

8号:关于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的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2月3日关键词:通关 无纸化 范围业务类别:监管通关

点评:

2017年春节跨1-2月,2月份是一季度发布海关公告最少的一个月。

3份公告的共同特点是,均围绕改革和贸易便利的主题,具体内容又各有侧重:

8号公告将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信用等级企业,拉开了海关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不断扩大改革范围、加大改革力度的序幕。

9号公告是与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接的政策调整,同样属于国家外商投资管理改革进程的一部分。

10号公告旨在促进《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以信息化手段简化通关手续,是“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理念在海关环节的具体落实。

3月:

11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区域性集团名单的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3月7日关键词:最不发达国家 特别优惠关税 原产地 区域性集团业务类别:征税

点评:

3月份的5份公告中,12号和13号尤为惹人注目:

12号公告是从2016年6月开始的“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的一部分,是试点阶段的最后一份公告,接下来的就是7月1日在全国范围正式推开的“通关一体化”改革了。12号公告再次扩大了自2016年11月开始的税收征管改革试点范围,在试点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体现在试点范围扩大至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的《税则》部分章节商品,我们曾经在《海关第12号公告:征税改革升级版的机遇与风险》一文中对政策进行解读,同时提示企业注意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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