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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如何消化海关的这些“重磅”消息?
近期,海关连续推出多项具体改革措施,一时间,各路媒体纷纷冠以“重磅”、“爆炸”等字眼形容,虽已是深秋时节,却给人“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感。
面对这么“重磅”的消息,您是否能够准确理解和领会呢?是否能够把握住改革带来的机遇呢?是否能够意识到相应的风险呢?
为了使进出口企业更好地消化这些“重磅”消息,我们为您梳理了近期的海关改革措施,分析相关的机遇和风险,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同时提前预防相关风险。
一、最近海关都改了啥?
最近的海关改革措施中,最引人注目的有两条:一是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二是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
具体内容:
1.10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62号公告,开展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自11月1日起,在全国口岸对部分进口商品以及在部分口岸对部分运输方式的部分进口商品采取“自报自缴”和“税收要素审核后置”的措施。
企业进口改革试点范围内的商品时,自行申报并核算、缴纳税款;海关对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要素进行审查时,以货物放行后的抽查为原则,以放行前的审核为例外;对海关认定的主动披露,区分情况分别采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以及减免滞纳金的处理。
2.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家国家部委机构联合签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备忘录,11月1日,上述3家主要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这一改革措施。
具体的激励措施分19类共49项,经海关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除了以往在海关通关方面以及与我国签有AEO互认协议的国家和地区海关通关时可以享受到海关方面的优惠便利措施外,今后将可以享受到来自国内40个部门涉及发展改革、检验检疫、税务、金融、环保等30多个重点领域的优惠便利措施。
二、这些改革为啥重要?
之所以说这两项改革重要,频频被冠以“重磅”、“爆炸”等字眼来形容,其“高大上”的意义在官方的解读以及新闻发布会中都可以找到,我们就不再重复了,相信对于广大的进出口企业来说,如何结合自身业务来理解和把握改革的重要性,应该是大家更为关心的问题。
1.关于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对企业而来说,最直接的体验应该是通关环节手续更加便捷,效率提高,成本下降。同时,海关对税收要素的审核向后续环节倾斜,企业在通关后受到海关核查的几率将提高。另外,对“主动披露”的强调,显示此前在稽查环节试点的这项改革将在更大范围的海关监管中得到推广。
2.关于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对已经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意味着更多优惠便利,对具备申请高级认证条件的一般认证企业意味着更大的吸引力和申请动力,而对于占进出口企业绝大多数的其他企业来说,其引领示范意义则更为突出。
3.从进出口企业的角度综合对比两项改革,我们认为,尽管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在商品、地域、运输方式等方面还有诸多限制,仅仅是迈出了“一小步”,但却能够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而且,基于对这项改革进一步推广的合理预期,相信广大进出口企业将切实地体会到改革的效果;而高级认证企业的联合激励,虽然涉及部门众多,优惠措施众多,但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各个部门的优惠措施能否真正“落地”,还需假以时日观察,进出口企业对其重要性的切身体会可能要寄希望于更长远的时间和更深刻的变化。
三、面对改革,企业应当怎么做?
了解了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对企业的重要性,对于如何把握机遇并防范风险,我们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供进出口企业参考:
1.认清形势,及时做出调整。
不管这两项改革措施是带有诸多限制的“一小步”也好,还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也罢,我们更看重在具体内容背后传递出的改革的方向性信号,这才是值得进出口企业认真领会和把握的。
我们注意到,在两项改革的指导思想上,都异曲同工地提到了“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理念,充分说明不管具体改革措施的领域和内容上有何区别,其本质都是在实现这一理念的具体“落地”。
不难预计,今后的改革方向将更加关注企业的守法状况,良好的记录将带来更多的优惠便利,而不良记录则有可能使企业在方方面面都受到更多的限制。由此,我们建议进出口企业认清这一趋势,跳出具体内容层面,把握改革方向,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企业良好守法记录的建设和维护上来。
2.用好政策,享受改革红利。
认清大势之后,进出口企业还需要在具体执行层面用足用好政策,以充分享受改革释放的红利,实现企业的持久健康发展。
通关环节,首先要清楚了解目前自报自缴的适用范围,既要避免在未启动试点的地域、运输方式或商品上错误地自以为是,也不应在已经启动试点的范围内因循守旧,错失良机;其次,密切关注改革动向,及时研究新出台的改革措施,掌握试点范围的调整变化,结合企业实际用足用好政策,在改革中寻找和发现新的发展机遇;最后,积极表达企业诉求,推动改革迈向更深更广的领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活力。
诚信建设方面,高级认证企业应当更加珍惜,充分利用信用优势带来的各方面优惠便利措施,实现企业的更快更好发展;一般认证企业应当认真分析研究认证标准、管理要求和联合激励措施,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权衡利弊,确定是否要申请高级认证;其他企业应当意识到,无论是否申请更高等级,也无论能否适用更多的优惠措施,诚信守法经营都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当然也是企业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
3.防范风险,提前做出应对。
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改革在释放巨大红利的同时,也必然在完善监管方面做出相应变化,因此,进出口企业在用足用好政策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相应的风险,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一是自报自缴对报关质量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当知道,自报自缴改革绝不是海关放弃对税收要素的审核监管,更不是“闭眼”把关,任由企业随意申报,而是将监管的工作从前期通关环节转移到了后续环节,以往在通关环节发现问题可以针对单票申报采取删改单等处理,而在后续环节则是更大范围的审核,发现问题则必须接受补税、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二是高级认证企业的标准料将趋严,失信成本将增大。联合激励措施的示范引领作用,将使更多的企业加入到高级认证的申请队伍中来,为确保高级认证的“含金量”,使更多的优惠措施惠及真正守法的企业,预计今后的高级认证标准将越来越严格。另外,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高级认证企业既然有能力通过验证,并享受到越来越多的优惠便利措施,那么,也就理所当然的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一旦被查发失信违法情事,将付出更大的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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