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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服务于甘肃省外向型经济平台建设,推进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外经贸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在兰州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作为兰州新区纳税个体,且直接通过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各类投资主体。
第三条 凡国家、省市出台的与综合保税区相关的政策、措施、规定,及兰州新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均适用于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四条 进入综保区内的企业享受净地出让政策,即综保区项目建设用地不分摊界外公建及绿化面积,界外部分不承担征地成本费用。
第五条 依据兰州海关业务统计数据,对纳入综保区统计数据的入驻企业,按年度给予相应奖励。
(一)进出口额专项奖励
1、对综保区内的出口加工类企业,年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的,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专项奖励;在此基础上,出口额每增加100万美元,累加奖励5万元人民币,原则上单个企业年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年进出口总额超过5亿美元的出口加工企业,奖励实行一企一议。
2、对入驻综保区的非加工类企业,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在此基础上,进出口总额每增加500万美元,累加奖励15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年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租赁费用奖励
1、在综保区内租赁综保区厂房、仓库、堆场及商品展示区域的企业,凡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入驻且开展业务的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免收租金,后3年租金减半。
2、对入驻综保区的出口加工类企业,年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次年免收企业综合服务楼内场地租金。
3、对综保区内年度进出口额排名前五的企业,次年对企业交纳的相关物业费用进行全额奖励。
(三)物流费用奖励
1、对入驻企业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内进行存储、集货、分拨的货物,年货物进出口量不低于50标箱的,每个20尺标准集装箱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每个40尺标准集装箱给予2000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空运的进出口货物给予每票每公斤2元人民币的奖励,单个企业年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四)其它费用奖励
1、凡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入驻综保区综合服务楼展示区的展示交易类企业,按合同面积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人民币的房屋装修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对入驻企业检验检疫环节产生的备标、抽样、溯源、贴标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对入驻综保区的跨国公司区域性营运中心、生产加工类企业,自税务登记起5年内,以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区本级留成部分为基数,新区财政专项奖励资金按前2年100%、后3年50%奖励扶助企业发展。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新政发[2014]57号)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本政策内容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 本政策涉及的进出口数据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
第九条 出口加工类企业认定按照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认定办法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条 本政策解释权归兰州新区管委会所有。
2020年,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规模达到3.43万亿元,同比增长17.4%,比我国外贸整体增速高出15.5个百分点。2021年1-3月累计进出口1.21万亿元,同比增长41.1%。
2020年全年,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以5491.7亿元的进出口规模位列全国综合保税区第一,同比增长26.8%,占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规模的比重为16.0%。
全国综合保税区共150个
根据海关总署资料,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共设立综合保税区150个,其中江苏省综合保税区数量最高,达到20个,其次是山东省和广东省的综合保税区数量分别为13个和11个。
综保区进出口总额高速增长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自2017年开始,中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增长率均超过10%。到2020年国内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规模达到3.43万亿元,同比增长17.4%。比我国外贸整体增速高出15.5个百分点。2021年1-3月累计进出口1.21万亿元,恢复性同比增长41.1%。
综合保税区规模的逆势增长主要得力于国家政策层面推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综合保税区全面实施,推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参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海关最大限度给予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放和便利,推动越来越多企业入区发展。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高居榜首
2020年,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以5491.7亿元的进出口规模位列全国综合保税区第一,同比增长26.8%,占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规模的比重为16.0%;其次是新郑综合保税区(4103.5亿元)、昆山综合保税区(3561.7亿元),占比分别为12.0%、10.4%。前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规模达到24228.9亿元,占比70.6%。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发展布局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于2010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西部地区正式验收的综合保税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由现有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成都保税物流中心进行整合扩展而成,规划面积4.68平方公里,位于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集保税出口、保税物流、口岸功能于一身,是目前国内功能较全、政策较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自2016年开始,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水平;近几年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整体出口大于进口,2020年出口额为2995.1亿元,同比增长25.4%,进口额为2496.6亿元,同比增长28.6%。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根据政策及比较优势,重点发展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制造,晶圆制造及芯片封装测试,电子元器件、精密机械加工以及生物制药产业。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已吸引英特尔、富士康、德州仪器、戴尔、莫仕等世界500强及跨国企业入区发展。
为推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综合保税区,成都海关提出打造“五大中心”产业布局,包括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 以上数据及分析来源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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